纵深防御是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的一项基本原则。纵深防御原则是要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者设计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在整个设计和运行中贯彻纵深防御,以便对由厂内设备故障或人员活动及厂外事件等引起的各种瞬变、预计运行事件及事故提供多层次的保护。
核电厂的安全管理,始终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核电厂的基本安全原则》 “实施纵深防御概念是为了对潜在的人为差错和机械故障进行弥补,核心是提供多层保护,包括设置多重屏障以防止放射性物质释入环境。它还包括在这些屏障不能完全奏效时为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危害而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纵深防御可用不同的方法,该原则的应用的另一方面是在设计中设置一系列的实体屏障,以包容规定区域的放射性物质。所必须的实体屏障,以包容规定区域的放射性物质。就典型的水冷反应堆而言,这些屏障可能是燃料基体、燃料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和安全壳。对必然会发生故障的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备用系统,比如失去厂外电源、重要柴油机全部发生故障时,应配备有额外的备用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