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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时间:2021-12-1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日,“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项目验收会在宝鸡召开,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的子项目,由省环科院大气所于2019年7月开始组织实施编制。

根据PM2.5源解析结果,本地排放对宝鸡市冬、春、夏、秋季PM2.5浓度平均贡献分别为52.3%、55.3%、60.6%、66.0%,年平均贡献58.6%;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业源、生物质燃烧源为宝鸡市PM2.5最大本地源,三者贡献率分别为29.8%、22.7%和17.7%;其次为机动车源(16.4%)和扬尘源(13.3%)。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时间为十年,分为近期(2020-2025年)和远期(2026-2030年),计划2025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PM2.5和PM10浓度持续下降,其中PM2.5达到41μg/m³,O3浓度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30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PM2.5和PM10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排放清单及减排潜力测算,宝鸡市未来最大减排潜力为工业源减排30%、电力源减排30%、农业源减排30%、交通源减排30%、居民源减排50%,据此开展模拟分析:冬季PM2.5浓度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35μg/m³),导致PM2.5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6μg/m³。因此,为保证宝鸡市PM2.5年均值达标,应该进一步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物减排以及区域联防联控。规划编制组分别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多种污染物减排、加强面源综合防治、建立治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等六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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