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位于上海虹桥街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场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询会正在进行。正在当地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同参加征询的社区居民代表亲切交流,总书记说:“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郑重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之中。
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进行全面深刻阐述:
“完整的制度程序”。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这一制度体系既包括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还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比如,为做到“开门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在全国2/3的省份设立了22个立法联系点,开通了“立法直通车”;全国政协建立了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各界别委员就各类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各地城乡社区设立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都为实现人民群众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很好的机制和平台。
“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参选率均保持在90%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9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十四五”规划建议的起草广泛问计于民,仅网上征求意见就收到100多万条,很多意见都被吸收进建议稿。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与5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国家发展大计、共议民生热点问题,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
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结合起来,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编辑:尹霞 高天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