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自力更生,我们勇于担当,开拓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核安全之路。
10月1日,国家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庆典,“东风快递”隆重亮相,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三代核电机组“华龙一号”登上游行花车。那一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的工作者纷纷截屏发朋友圈,表达自己对祖国、对核安全事业的热爱和自豪。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从发展核能之初,1959年原二机部设立安全防护处和劳动保护处;1960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原卫生部和二机部双重领导的、负责全国核安全卫生防护工作的卫生防护局;1984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核安全局,于1998年并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核安全实施统一监管,逐步建立起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体系。
广大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者不负重托,向党和人民献上了一份优秀的成绩单。截至目前,我国大陆4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8座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2座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保持良好运行安全记录,13台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受控,未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
截至目前,中国在用放射源14.3万枚,各类射线装置18.1万台(套),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共7.3万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100%纳入许可管理,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持续降低,由20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2起降至目前的每万枚1.0起以下,达到历史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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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核安全观为统领
9月3日,我国政府发表首部核安全白皮书《中国的核安全》,介绍我国核安全事业发展历程,阐述核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主张,分享核安全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有效回应公众对核安全的关切,全面阐明我国倡导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行动,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9月16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上,中国代表团介绍了《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获各方点赞。
在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统领下,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引领。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在全行业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核安全事业高于一切,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慎细实规范监管,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核安全精神。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贯彻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从业人员、核行业和全社会核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推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将良好的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建立评估机制,让核安全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制度规范和环境熏陶,激发主人翁意识,确保每一位从业人员都成为一道安全防线。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中国从高从严构建核安全法规体系,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确保核安全管理要求从高不从低、管理尺度从严不从宽。
——严格执法是确保核安全的关键途径。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安全设备制造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覆盖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运行、退役等与核安全有关的全部物项和活动,对重点核设施、核活动开展驻厂安全监督,对违法企业依法处罚,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
坚持以核安全体制机制为支撑
强化核安全人才支撑,努力打造核安全铁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壮大,逐步形成了总部机关百人、中央本级千人、全国近万人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他们常年奔波在一线,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秉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成为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防线。成立由25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0余位行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的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行核安全专业人才资质管理制度,加强核设施操纵人员、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和无损检验人员等特种工艺人员资质管理,对核安全关键岗位实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核安全监管领域,就是实现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提高核安全监管技术能力,建设国家级核与辐射安全技术研发基地,完善不同层面内外部经验反馈体系。
提高突发核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始终坚持强化忧患意识,持续加强重大风险应对方案、预案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重要城市、主要河流流域、边境地区等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加强反核恐怖应急演习。
坚持以核安全国际合作为纽带
——我国大力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先后加入《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国际公约,认真开展履约活动。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核安全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从政治、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加强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欧盟、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等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积极参加核安全国际同行评估。
——大力加强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多边平台上的核安全国际合作。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有关核与辐射安全领域合作的实际安排》,进一步促进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
作者: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 郭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