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今天是:

电磁辐射

— electromagnetic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电磁辐射 -> 电磁辐射科普知识

【百问核电】8.我国是如何实施核安全监管的?

发布时间:2022-01-03  浏览次数:195 次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答:我国的核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法律、核安全法规、环保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核设施许可证条件、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执照申请承诺等。为了在核设施的建造和运行过程中保证安全、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核安全法规、环保法规和国家标准,核行业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行业管理。

民用核设施的核安全监督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辐射环境监督由国家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负责,行业管理由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国家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核设施的安全。我国核安全监管实行许可证管理。依据许可方可进行各项涉及安全相关活动。监管贯穿核电厂的全寿期,它从选址开始,贯穿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退役和废物处理等核电厂全寿期的各环节,原则上每一个环节都要单独报批。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督实现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国家核安全局在核设施集中的地区设立派出机构,保证连续的现场监督。未来我国核安全监管还将在独立性、权威性、透明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增强。

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核安全文化|行业动态|会员之家|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  邮箱:sxsfsxh@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301号  电话:029-854562212

Copyright © 2002-2025 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协会  陕ICP备180198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