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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立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自身实际针对突出问题作出制度安排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172 次 来源:中国环境报
2月2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也是促进先行区建设的统领性、综合性、创制性地方立法。
《条例》共十章80条,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出专章规定,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在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进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将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先行区建设的前提和支撑,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以及农业、工业、城乡生活污染防治等作出严格规定,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宁夏自身实际,针对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比较粗放,多领域多类型多层次生态环境问题累计叠加,经济结构矛盾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问题,对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能源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作出制度安排,并针对新能源建设、毁损土地复垦、违规取水、耗水造景、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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