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今天是:

电离辐射

— ionizing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电离辐射 -> 电离辐射科普知识

监管与应急体系如何保障公众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141 次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我国的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国家、地方和核电厂(其它核设施)三级管理体系:

a)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

b) 核电厂(及其它核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地方核事故应急委员会

c) 核电厂(其它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应急指挥部

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核安全文化|行业动态|会员之家|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  邮箱:sxsfsxh@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301号  电话:029-854562212

Copyright © 2002-2025 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协会  陕ICP备180198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