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今天是:

电离辐射

— ionizing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电离辐射 -> 电离辐射科普知识

放射性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198 次  来源:陕西日报

一、放射性污染:是指核设施运营、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二、核设施:是指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和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三、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

四、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五、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逾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六、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七、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核安全文化|行业动态|会员之家|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  邮箱:sxsfsxh@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301号  电话:029-854562212

Copyright © 2002-2025 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协会  陕ICP备180198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