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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设施要定期进行应急演习吗?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171 次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都制定有核应急计划。为了能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地实施应急计划,需要平时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周期性地进行应急训练和演习。由于应急训练和演习是确保应急计划顺利和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各国都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我国相关规定要求:民用核设施每五年进行1次联合演习,每两年进行1次综合演习,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在每次演习之前应设计演习情景,编制演习计划;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的效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评价,并对应急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009年11月,我国成功举行了首次国家核事故应急演习,这次模拟演习是国家、省、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联动、军地协同的国家级联合演习,共2000多人投入实战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摘自《安全监管保护你我他》P52,编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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