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区)督察机构基本组建完成,为了使督察人员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素质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驻市(区)督察机构全员培训班。
培训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四大保卫战和督察工作纪律要求等11个方面,邀请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有关领导、专家、一线督察人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作专题辅导。培训既介绍了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的总体情况,又传授了督察工作的实践经验;既学习了开展环保督察的方式方法,明确了督察纪律规定,又解读了四大保卫战的工作任务;同时还开展了学习成果交流,5名同志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学习情况,讲收获,谈认识、摆困惑。另外,还结合培训需要编印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和《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手册》。
通过培训,加深了大家对环保督察工作的认识和认知,激发了大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了岗位履职能力。